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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单位食堂经营招标方案
为了推动我所后勤中心工作社会化改革,改进食堂工作效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服务好干部职工,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食堂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职工食堂的经营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餐饮从业人员,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2、有独立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和具有相应的从业条件,同时经营者本人能进行经营管理,原则上经营者年龄不超过60岁(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从业者需身体健康,具有餐饮从业经历者优先;
3、投标人即为实际经营人,不得转包或交由他人经营管理。
三、提交资料
1、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历证明;
2、详细经营管理方案。经营方案要点:资质和内部管理、食材保障、卫生清洁、消毒制度、配菜安排、职工在食堂购买相关产品操作办法与价格管理、客餐的管理与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职工就餐补贴未消费完部分兑现办法等。
四、风险保证金
1、风险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风险保证使用:风险保证金用于经营者因违规或因经营者的原因没有按合同经营至合同期满、或经营期内不能正常营业、或不按经营方案实施、或造成我所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或给我所职工或其他就餐人员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五、食堂提供的经营条件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
1、现有职工食堂、餐桌椅、空调、风扇、餐具(含相关现有餐厨设施设备)等,可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行,后勤中心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时,根据情况确认移交,登记造册,合同经营期满如数、同质归还,损坏或缺失则作价赔偿;
2、其他需要更新或添置的设施设备、餐具由经营方自费购买;
3、食堂所有相关设施设备在经营期间由经营方负责维护维修,费用自理,无法维修的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与所方协商解决;
4、经营方对职工食堂装修需提前报告所方,在不影响正常供餐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合同解除时按来修去丢的原则不得向所方索要装修补偿。
六、经营与考核要求:
1、就餐标准:
食堂针对职工就餐,主要提供早、中餐服务,职工早餐(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职工中餐(收费标准为每人13元),晚餐应随时满足所方需要;非畜牧所职工以外人员早餐每人10元、中餐每人20元。
针对职工早餐,食堂至少应提供粉、面,配菜码子、鸡蛋、自助添加的食材;中餐为四荤两素一汤。中晚餐应对畜牧所职工和家属及所内合作单位提供客餐服务。
2、就餐:优先保证所职工就餐,在满足职工就餐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他非所方职工供餐。
3、针对职工中餐,食堂每周公示菜单计划,根据职工反馈和后勤中心意见及时修正调整。
4、肉食禁用冰冻产品、禁用动物内脏和市场酸菜制品以及来历不明的菜肴,原则上不采购腊制品、速生(鸡)等产品,食用油应采购具有国家标准的菜籽油、调和油等,禁用来历不明的食用油。
5、职工中餐补贴未消费部分可在食堂购买其他生活必需品或者食品类物资、点菜(提前1天报单给食堂),客餐消费等。
6、食堂经营归口后勤中心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后勤中心组织的四项考核指标,每项指标分值权重25%。四项考核指标:一是根据经营者提交的投标文件之经营管理方案进行核查; 二是定期核查确认职工早中餐按微利经营和相关食堂工作要求的标准是否达标;三是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四是后勤中心提出的整改执行情况等。
7、所方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考核指标见前节)对人员工资和水电气等费用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整。
七、责任约定
食堂经营者对食堂的安全责任和劳动关系等负全部责任,如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劳动争议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经营者承担,所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八、承包期限
贰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九、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12:00
联系人:刘东翔
联系电话:0731-84615358 13317484269
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后勤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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